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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便一时,拘留十日!

广州消防 2023-07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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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

电动车不能进楼入户

更不能在家中充电

否则容易引发火灾

甚至可能会被拘留!



8月15日

家住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的王某

因为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瓶

放置室内充电引发火灾

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


惊险!电瓶充电,阳台烧毁


2022年8月10日6时15分,浙江杭州滨江区某出租房发生火灾,阳台被烧毁。幸运的是,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。



火灾扑救结束后,遗留在事故现场的电动车电瓶残骸,引起了消防救援人员的注意。经仔细观察现场后发现,起火部位为该出租房南侧阳台,而该电瓶刚好位于起火点阳台东北侧桌子上。



随后,经调查,认定事主因违规将电动车的电瓶放置室内充电,导致充电过程中电瓶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起火,其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,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对违法人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


警惕!

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

室内违规停放充电屡禁不绝!


电动车、电瓶入户充电

绝对不行!!!


相关案例


广东深圳


2022年7月9日, 广东省深圳市某店铺发生火灾。经调查,起火原因系当事人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放在室内充电,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并引燃周边可燃物,直接经济损失7039元,无人员伤亡。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处以十日拘留处罚。


上海宝山


2021年6月2日,上海市宝山区淞南八村某出租房客厅内,一个正在充电的电瓶突然冒烟起火,所幸发现及时,火势没有扩大,未造成人员伤亡。当事人许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 


明明是可以避免的无妄之灾

却因贪方便和侥幸心理

 酿成悲剧


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

请拒绝电动车进楼入户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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